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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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埔心鄉一名七十歲張姓老翁,下田竊取一顆價值約一百塊錢的「香蕉苗」,被邱
姓農民發現報警處理、當場遭警方人贓俱獲,依現行犯移送法辦,溪湖警分局將深入社區
強化宣導,呼籲民眾不要因一時貪念,誤觸法網。
溪湖警分局表示,這起老農民涉嫌偷取價值性不高的「香蕉苗」,卻必須移送法辦的事
件,是發生在埔心鄉,當地分駐所員警在執行巡邏勤務時,接獲一名氣衝衝的邱姓被害農
民報案指稱,他所承租的香蕉園的香蕉經常被偷,如今又有竊賊正在園區內偷挖「香蕉苗」,
要求警方圍捕。
埔心分駐所警員陳圳松、顏瑞佑兩人立即趕往香蕉園內查看,當場查獲張姓老翁正以
鐵鏟子,竊取一顆香蕉苗,價值約一百塊,張姓老翁表示,偷挖蕉苗是為了種植在自己的
田裡,供日後食用,不知因而觸犯竊盜罪。
溪湖警分局長陳東成表示,面對轄區內類似偷高麗菜、偷絲瓜等農作物案件層出不窮,
已深入社區展開宣導,呼籲民眾對花卉、苗木與熟成農作物,必須向所有 人購買或當面索
取,不得自行偷摘,以免因一時貪念,誤觸法網。
陳東成強調,因竊盜罪嫌屬於公訴罪,並非警方不通人情,無論偷竊物品的價值,都
得依法移送法辦﹔只不過執法過程,已採取比較人性化作為,以免引發「微罪重擒」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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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說明:偷挖蕉苗是為了種植在自己的田裡,七十歲張姓老翁一時貪念竊取香蕉苗一株,
當場遭警方人贓俱獲。(記者張溎壕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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