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縣教師會堅持教育就是要做對的事
【面對活化課程實驗方案期待它在表面上或是實質上都是好的事也是對的事】
【在未確保適法性無慮、課程內涵及英語師資品質前,貿然躁進推動活化課程好嗎??】
●臺北縣校長協會與臺北縣部分家長團體於27日發表聲明,
支持臺北縣教育局推動的活化課程,臺北縣教師會仍期待大家停下來思考一下,
在未確保適法性無慮、課程內涵及英語師資品質前,
貿然躁進推動活化課程真的是好的事嗎?
真的是對的事嗎?
臺北縣教師會堅持教育就是要做對的事,面對活化課程實驗方案,
期待它不僅在表面上或是實質上都是好的事也是對的事。
●臺北縣教育局在97學年度開始推動活化課程實驗方案,
小學生每週開始多上半天課,增加2節英文(名為國際文化學習)及及1節"閱"讀。
此實驗方案似乎同時帶來"許"多好處:凡試辦學校可一次增加0.2的教師編制,
讓原本1.5的教師員額編制增加到1.7,確實暫時解決了部分學校超額教師的問題。
對家長而言,更是一個利多的消息,由正式課程取代半天的安親班當然是安心多了。
種種表層的跡象均顯示,這個方案是好事啊!
但是臺北縣教師會本於愛護北縣學子的初衷,仍願意提出不同的觀點。
【應先確保英語師資品質及課程內涵無慮再行試辦】
●臺北縣教師會確實能理解家長的立場,對家長而言,當然是一個利多的消息,
由正規教育取代半天的安親班當然是安心多了,
但站在教育的立場,臺北縣教師會不得不提出懇切的呼籲,
該項方案之試辦務必在確保英語師資品質及課程內涵下方可推動,
以期使北縣學子免陷於貿然、躁進實驗方案之中。
●臺北縣教師會的疑慮是,難道除了加課以外,教育局沒更好的選項了嗎?
難道不能選擇以調整課程方式來作嗎?
難道不管學生成績好壞,全面加課是提昇孩子語言學習落差,最好的選項嗎?
還是加速學生學習程度落差的選項?
臺北縣教師會的不安是,
在加課後所衍生的師資來源、課程的安排、教材內容、
國中課程銜接及基層教師共識皆付諸闕如等情況下,便急欲推動試辦方案,
這會是最好、最成熟的時間點嗎?
●這絕不是只有純粹增加兩節英文課的問題,尚有釵h焦點值得關注,
包括:挑戰國家明定之學生學習時數問題、北縣國小英文師資是否充足、
各校師資分佈是否均勻、小學生學習負荷重擔問題、國小英文課程統整問題、
與國中英文課程銜接問題、國小教師進修時段遭剝奪問題等等。
●教育局為不增加學生學習英文壓力,
因此設定新增之英語課程乃為加廣學習,用意良善。
但是學校參與試辦後,國小的孩子因此將多上了近720節課,
這是未來他們讀國中英文課程量的1.5倍(國中三年英文總共約上480節),
而這720節課卻沒有規劃齊一課程內容;
比國中多上了上720節語言課,
教育局難道只有一句『不加深、加廣及精熟』的指導嗎?
試問,北縣的孩子比別的縣市多上了720節語言課,
上了國中後,如何與全國一致的國中課程銜接呢?大家都研究清楚了嗎?探討了嗎?
●未來應將目前課程依實際學童年齡、
教育需求及學校本位等作全面檢視及務實地重新調整,
若北縣教育局硬是如期推動此一為期四年之語言活化試驗方案,
屆時經全面檢討後,九年一貫課程綱要及課程配置若作一重新調整,
並進而統一規範地方政府之課程配置時,臺北縣如何因應與調整?
更重要的是,在師資品質堪慮的狀況下,孩子錯誤的學習概念如何導正?
●這個方案需全校同時實施,亦即學校需在同一個時間點進用大批的英文師資,
而且進用的師資量遠高於目前現有的英文師資量,
更何況教育局還打算在四年內全縣實施英語加課的措施,
屆時英語師資的需求量將達到最高峰,
而英語師資是否能速成訓練到足以應付未來的需求量不無疑義。
對於增加國小學習英語的節數,仍應回歸到全國一致性的考量,
否則臺北縣是否將成為加遽全國城鄉差距的最後一根稻草?
【適法性尚有疑慮下推動,北縣學子何辜?】
●教育部於98年3月12日以台國(二)字第0980036066號函致臺北縣教育局,
其中說明三明載:「依據本部97年度對地方政府統合視導『非常項目』--
『所屬縣(市)立各國中小均依現行課程綱要實施要點之學習總節數規定辦理』
之評定項目內涵與審查說明,本部將據以扣減積點20點」,
臺北縣教育局為推動活化課程實驗,導致中央據此列為扣減臺北縣積點20點,
教育部並將針對各縣(市)學習節數之實施狀況,
持續列入年度統合視導非常視導項目計分外,
亦將自98年起列入中央對各縣市一般教育補助款執行情形考核項目,
作為扣減補助款之依據,北縣學子何辜,竟因上位者的一意孤行,
執意繼續辦理活化課程實驗方案,而致使其有限的教育資源遭刪減。
●臺北縣教育局動輒以該方案為實驗性質,依據「教育基本法」,
本就可以進行「活化課程實驗方案」做為置辯之詞,
然任何實驗方案仍不得逾越國定綱要的規範。
儘管臺北縣教育局不斷宣稱成效卓著,
然而仍不能掩"蓋"此方案違反九年一貫課綱的事實。
【莫躁進推動活化課程】
●臺北縣教育局將以4年的時間,分階段逐步推動實施方案,
直到100學年度才來評估整體辦理成效。
然臺北縣教師會認為,在試辦不到一年,臺北縣教育局並未能進行檢討,
並提供試辦前後之相關學習落差量化數據,卻急於此刻希望學校儘速提出申請,
站在教育專業的角度來看,僅能以「心驚膽顫」來形容。
任何教育實驗方案應經審慎評估或是檢討,並以小規模試辦方式逐步調整為之,
以避免造成全面且不可弭補的後果。
●目前小一是否適合上英文尚未有定論,更有學者提出「英語早學早放棄」之疑慮,
所以儘管是兒童英語教學學者意見亦未見一致。
況新加坡、香港、泰國等國家雖小學英語節數較多且由小一便開始上英文課,
然以英語為官方語言的國家畢竟和台灣視英語為第二外語的國情不盡相同,
恐須以國情、國家定位及全國一致性作為義務教育實施之研究與考量,
確不宜躁進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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