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所得節稅 必備3撇步分年了結 海外信託 年底前調整商品投資
海外所得節稅 必備3撇步分年了結 海外信託 年底前調整商品投資
2009年11月17日蘋果日報
【陳瑩欣╱台北報導】海外所得再過1個半月將進入實質課稅階段,專家建議善用3招節稅,1、分年獲利了結;2、利用海外信託或贈與已成年子女方式擴增免稅額;3、掌握年底前保險或基金商品仍免稅優勢,順勢調整,確保投資獲利不打折扣。
精打細算
財政部次長張盛和說,要繳海外所得稅有2個條件,未必每個在海外投資獲利的人都課得到稅金。海外所得高於100萬元才要納入申報對象、海外基本所得額在100萬元以上、600萬元以下,也不必納入基本所得。
高於百萬元須申報
稅務人員說,依照最低稅負制規定,海外所得、年度所得與特定保險給付額、非現金捐贈等收入細節,要先減掉600萬元免稅額後才是稅金試算基礎,再乘以20%,才是應繳稅金,與一般綜所稅所得淨額認定方法不同。
據財政部擬訂課稅辦法,納入課稅的海外所得種類,比照國內所得多達十種,包括薪資、利息、租賃及權利金所得、營利所得、執行業務所得、競技或機會中獎、退職所得及其他所得等。
財政部說,海外所得課稅以今年底為認定分水嶺,若股票交易所得、受益憑證交易所得的給付或契約約定日在今年12月31日前,就不在課稅範圍內;另外,海外所得衍生出的應繳稅金如比國內要繳的所得稅金額低,不必繳納海外所得。
會計師公會全國聯會稅制委員會副主委許祺昌說,很多人誤以為資金匯回台灣才會被計算海外所得,因此抱著「逃」的心態不願申報海外資產,但國稅局可經過檢舉或租稅協定發現資金流程、查贈與稅的軌跡,沒有申報就有逃漏爭議,須小心評估。
明年起將開始課稅
理專說,所得稅採現金收付制,以實際給付日期為準,按實際給付總額課稅,以投資境外基金為例,無論是2005年或2009年申購,只有在明年後,基金獲利贖回超過100萬元,才會被併入最低稅負制計算。今年底前的收益,不會併入海外所得。
由於明年1月1日起海外所得開始課稅,理專指出,若有大額海外獲利,建議進行分年獲利了結,以降低稅負,甚至享有免稅功效。
許祺昌表示,民眾可決定每一年實現海外所得的金額多寡,也可因此進一步掌控應繳稅額。
除此之外,也可以評估是否可透過在國外留學的成年子女分戶機制進行節稅,分戶後,子女在海外資產獨立計算,每年海外投資獲利只要低於100萬元就可不用申報,同時也可另外享有600萬元免稅額。
美國晨星公司(Morningstar)於1984年創立於芝加哥,是美國目前最主要的投資研究機構之一,並且也是國際級的基金評等權威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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